行業動態
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在緊張有序開展。為貫徹落實上海市*《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》,進一步整合優化辦事流程,提升協同服務能力,深入推進“一網通辦”改革,提升依法防控、依法治理能力,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,現就疫情防控期間防雷安全相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簡化行政審批流程,優化為企服務營商環境
除油庫、氣庫、彈藥庫、化學品倉庫和煙花爆竹、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外,對于2020年6月底前的項目,實行防雷裝置設計審核、驗工驗收*制審批。
建設單位申請防雷裝置設計審核時,可提交《防雷設計*書》(附件1),由市氣象局1個工作日內出具《防雷裝置設計審核意見書》。市氣象局對建設單位提交的施工圖進行事后審核,將存在的問題向建設單位書面反饋,督促建設單位落實*責任,做好防雷設計的問題整改。
建設單位申請防雷裝置竣工驗收時,可提交《防雷驗收*書》(附件2),由市氣象局1個工作日內出具《防雷裝置竣工驗收意見書》。市氣象局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,對完工的建設工程落實事后檢測,督促建設單位對檢測報告中存在的問題落實整改。
加強防雷裝置行政審批的事中事后監管,對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標準、規范的,撤銷行政許可決定;構成違法的,依法實行行政處罰。
二、妥善實施日常管理,保障防雷安全
疫情防控期間,根據實際,妥善安排疫情防控期間的檢查、巡查工作,重點做好易燃易爆場所等重點領域的防雷安全管理。
因疫情防控,導致無法落實半年或一年檢測一*的要求、無法按時完成防雷裝置安全檢測的單位,應在疫情緩解后及時完成檢測。檢測機構應將檢測信息同步上傳至市氣象局檢測信息采集平臺。
各類企、事業單位要進一步增強防雷安全意識,按照防雷相關法律法規、技術標準的要求,強化防雷安全自檢與內部巡查,發現隱患及時整改,保障將雷擊風險降至*低。鼓勵通過部門信息共享、遠程可視化檢查等信息化、智能化手段加強監管,保障重點領域管理全覆蓋。
特此通知。 來源:上海市氣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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